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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马雁兵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马雁兵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59号)
建设银行太原南城支行:
你支行《关于马雁兵拟聘任职务资格审核的请示》(建并南报〔2011〕7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马雁兵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
马雁兵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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