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新建10万吨/年以下聚酯装置
14. 新建年产60万吨以下氨碱装置
15. 新建20万吨以下联碱装置
16. 新建2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装置、1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装置
17. 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装置
18. 新建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
19. 新建高毒农药(按国家有关界定标准)
20. 电石生产装置
21. 四氯化碳项目
22. 力车胎项目(手推车胎)
23. 新建20万吨/年以下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
24. 新建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装置
25. 新建20万吨/年以下乙烯法醋酸装置、15万吨/年以下甲醇羰基法醋酸装置
26. 汽车斜交轮胎项目
27. 新建生产能力5000吨/年以下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
28. 新建10万吨/年以下烧碱装置
29. 新建2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装置
30. 新建单套1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氢(HF)生产装置(配套自用和电子高纯氟化氢的除外)
31. 新建单套反应釜6000吨/年以下、后处理3万吨/年以下的F22生产装置(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除外)
32. 新建2万吨/年以下的(甲基)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
33. 新建1000吨/年以下铅铬黄生产线
34. 新建5000吨/年氧化铁红颜料装置
(八)医药行业
1. 维生素C原料项目
2.青霉素原料药项目
1. 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项
2. 非自毁式一次性注射器项目
3. 无新产品依托的一次性输液器项目
6. 无新药、新技术应用的各种剂型扩大加工能力的项目(填充液体的硬胶囊除外)
7. 原料为濒危、紧缺动植物药材,且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产品生产能力扩大项目
二、淘汰和禁止类
(四)石油和化工行业
1. 产品质量低劣、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2. 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厂
3. 年生产能力50万条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
4. 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5. 土法炼油
6. 汞法烧碱和石墨阳极法烧碱
7. 年产1万吨以下及开放式电石炉
8. 铁粉还原法工艺
9. 年产1000吨以下黄磷生产线
10. 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
11. 高中温钠法百草枯农药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