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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浙江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浙江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浙食药监械〔2006〕6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械[2006]19号)的有关规定,鉴于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及生产企业监管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将“医用生物蛋白胶”等14个产品(见附件)补充列入《浙江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省补充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一、医用激光仪器设备
  1、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2、金蒸汽激光治疗机
  3、铜蒸汽激光治疗机
  二、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1、眼内灌注液
  2、外科手术用防粘连冲洗液
  3、医用生物蛋白胶
  三、光谱辐射治疗仪器
  1、血液辐照仪
  四、介入器材(栓塞器材)
  1、聚乙烯醇颗粒栓塞剂
  2、明胶海绵颗粒栓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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