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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山东百名创业之星暨创业十杰”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山东百名创业之星暨创业十杰”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1]262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树立典型,全面营造鼓励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根据鲁人社办发〔2011〕137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山东百名创业之星暨创业十杰”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选活动,市里将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各区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本区县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要按照省里要求,与区县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办)、总工会、共青团区(县)委、妇联、工商联做好勾通协调,一起严格把好推荐关,确保把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有一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创业者推荐出来。每个区县推荐3-5人,并于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二、各区县对所推荐的候选人要按照省里的评选范围,对照评选标准条件,坚持评选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有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真正把各类成功创业者推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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