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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市场营销,扩大消费需求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零售、餐饮企业,要按照省、市“国民休闲汇”、“满意消费惠万家”等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休闲购物优惠”系列活动,针对中秋、国庆节日市场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市场营销,不断丰富活动内涵,促进市场繁荣活跃。
  1、开展购物消费系列活动。全市70余家大中型商场,要加强名、优、特、新等节令商品上市,集中推出100项形式多样的让利、买赠、展销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消费高潮;在“统统商城”全市综合网络购物平台上,开设“休闲购物在岛城”专栏,全面系统地推介我市休闲购物场所和特色商品;各重点商场要开设20种青岛旅游特色商品、纪念品专柜,推动青岛地产名优商品的销售;各餐饮街、文化商品市场,要延长营业时间,繁荣夜间消费市场。
  2、开展餐饮消费系列活动。各相关区市、烹饪协会,要组织餐饮企业、国家级酒店开展“海鲜创意烹饪大赛”、“百家名店评名师”、“健康美食,快乐餐饮”美食节等活动,加大对青岛十大代表菜、十大特色小吃的推介,推出适合国庆、中秋市场消费的特色美食,积极开展餐饮让利促销活动,引导餐饮消费。
  3、深入实施惠农扩销活动。各相关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家电生产、经营企业,要抓住节日旺销时机,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家电大集”等特色活动,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以及家电收旧和售新的同步进行;各万村千乡承办企业要按照“质量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在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同时,在全市6000多处农家店开展“喜迎中秋国庆”商品展销促销活动,把总部统一采购的适合当地消费的名优商品配送到广大乡村,繁荣农村市场。
  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秩序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品质量、卫生、价格和服务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
  1、严把食品入市关。各商贸企业要认真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各批发市场和检测点要加强“菜篮子”商品质量检测,做到“逢进必检”。其中,全市220处蔬菜检测点要在加强日常检测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不合格商品协议销毁和退市制度,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各商贸、酒类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做好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使用工作,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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