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商贸流通业“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09号),结合我市商贸流通工作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商贸流通业“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青岛市商贸流通业“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国民休闲汇”活动的部署,引领休闲消费新趋势,培育消费新热点,努力实现“政府促消费、百姓得实惠、商家增效益”的目标,结合我市商贸流通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利民惠民、务求实效”的原则,整合休闲消费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消费系列专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繁荣活跃休闲消费市场,推动商贸流通工作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题口号
“国民休闲汇”-健康休闲、幸福人生
三、时间及范围
举办时间:2011年8月13日-10月31日
参加范围:全市重点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突出休闲购物,开展特色营销活动
1、休闲购物系列活动。“国民休闲汇”期间,尤其是国庆、中秋黄金周,针对节令商品、旅游用品、生活必需品、家电、汽车、休闲健身等消费热点,全市70余家商场、超市,集中推出100项形式多样的让利、买赠、节庆、展销活动,以实实在在的让利吸引消费、刺激消费,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活动高潮。
2、开展网上休闲消费活动。在全市综合网上购物平台“统统商城”上,推出“休闲购物在岛城”专栏,推介我市休闲购物场所、特色商品,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和中外宾客的消费需求。
3、中华老字号企业展销活动。以参加2011中国中化老字号博览会为契机,组织天真摄影、青岛啤酒、海滨、春和楼等19家中华老字号企业,通过举办青岛老字号巡展等形式,向海内外顾客推介我市中华老字号企业及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