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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电子政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4.Ⅳ级(一般):电子政务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所在用户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在工作时间4小时内可以恢复,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组织体系与职责
  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市各级部门作为所负责管理的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为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市经济信息中心是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应急期间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部门,保障基础网络通信设施,配合市应急办处理相关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预防预警
  (一)网络信息监测。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研判监测信息,主动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倾向或苗头,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使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监控重点,由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提供技术支撑,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网络线路保障。
  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和内部光纤网络接入的网络运营商必须保证负责其线路的正常、稳定运行。若运营商方有线路维护或设备变更,一定程度影响电子政务系统正常运行,要求运营商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市经济信息中心,然后由市经济信息中心通知各相关单位,早作预备。
  (三)论坛统一管理。
  各县区和政府单位不能开设单独的互动式网络论坛,确有必要的,经批准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内部交流论坛,并且只能采取实名制登录使用,论坛内可再细分讨论区给各县区和各单位使用。
  (四)网站集中管理。
  各级政府部门现有或待建的网站要实现集中管理,可托管到市电子政务系统核心机房或使用电子政务系统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以充分利用和共享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技术资源以及信息网络资源。
  (五)预警发布处理。
  1.对网络信息监测中发现可能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现部门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在2小时内报市经济信息中心,并在4小时内向市应急办报告。
  2.市经济信息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分析,并根据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及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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