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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目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背景也发生巨大变化,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面临新的困难、挑战和机遇。

  (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我市大面积的绝对贫困现象已基本消除,贫困状况已由绝对贫困转为相对贫困,扶贫工作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转向解决温饱与脱贫致富并重。这一转变,对扶贫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但制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

  1.贫困人口仍然较多,贫困现状仍然突出。2009年全国扶贫标准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后,我市的贫困人口大幅度上升,由2008年的7.1万多人上升到2010年的9.7万多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0.6%。大部分零星分布在市辖一县三区的丘陵山区、革命老区、海岛地区等二十多个乡镇,地处边远、资源匮乏、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季节性严重缺水、灾害频发,普遍存在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增收渠道少、人口综合素质低、返贫率高等现象。这种贫困面广、插花分布、致贫原因复杂、抵御灾害能力较弱、极易返贫的特点,使得人、财、物难以集中高效使用,扶贫投入成本加大。

  2.扶贫专项支持相对有限,社会扶持力量相对较弱。由于北海市不是国家和自治区扶贫的重点区域,所以国家专项扶贫的投入相对较少,难以达到整村推进资金的需求,导致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补助低、建设标准低、档次低;同时,稳定增收的产业没有形成,贫困程度依然严重。长期以来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呈松散型管理模式,整合资金难度大,帮扶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贫困地区的投入相对较少,帮扶机制没有建立,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依然较弱。

  3.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发展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贫困人口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据扶贫统计监测,2010年贫困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仅为2125元,而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5426元,两者之间差异比为1:2.55;而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6798元比为1:7.9,并且绝对差距已超万元。同时还存在着少数富裕的大户掩盖了多数贫困人口的低收入,财政收入的高增长掩盖了贫困农民收入的低增长,城镇繁荣掩盖了贫困农村的落后的普遍现象,使得城市反哺农村的任务愈加艰巨。

  4.革命老区村仍很落后,专项扶持资金没有落实。我市共有革命老区村100个,其中只有18个是贫困村。属贫困村的革命老区村多年来都不同程度地得到扶贫专项资金的扶持,面貌有所改变,而非贫困村的革命老区村大多数处在交通不便、地理位置偏远的丘陵山区,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农业产业单一,传统的种养业仍占主导,农民收入普遍偏低,相当部分的革命老区村群众生活仍然比较困难。由于目前国家没有专项资金给予扶持,致使对革命老区村的扶持成为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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