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北政办〔2011〕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北海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扶贫开发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北海,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精神,结合《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内容和要求,特制定《北海市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成就
2005年以来,北海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是全面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围绕这一重点,大力开展了社会扶贫、产业扶贫、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使贫困村的面貌大有改善,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贫困村村屯道路通路率由2005年的49%提高到87%,村委通路率由48%提高到100%,解决了8.95万人行路难、交通难问题;解决了3.3万人饮水困难和6.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兴建沼气池使2998户、1.29万人受益,解决了建池户生态能源问题和改善了农村卫生状况,保护了森林资源;解决了5600亩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受益人口1.44万人。 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使11160户、45467人的贫困农民受益,覆盖面达到了56.2%。有68%的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就业技能,一批新的种养技术和品种得到了推广应用。29个贫困村村委会都有办公和活动用房,有3个村的党支部(总支)受到了市级以上的党委或组织部门的表彰,取得了十多项的各类先进荣誉。全市2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996元,提高到了2010年底的2125元,年均增幅达22.67%,增幅均高于所在县(区)平均水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制。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机关挂村联系,使每个整村推进的贫困村都有领导挂点、有单位帮扶、有指导员驻村;市、县(区)、乡(镇)还层层签订整村推进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责任制。二是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扶贫投入。除中央、自治区安排的基础设施财政扶贫资金90%以上用于整村推进贫困村,重点产业项目资金100%用于贫困村外,积极整合有关部门资金4513.59万元投入到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与2005年相比年投入增幅为32.29%。三是把劳务输出和产业项目作为增收的主要抓手。贫困村农民劳务输出总收入3855万元,占贫困农户家庭收入的30%以上;大力发展了以百香果、菠萝、肥鹅、养猪、大棚种植等为主的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促进贫困村农民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制度及报帐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和指导;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保证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公开透明。五是加强扶贫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