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青工商企发〔2006〕268号)
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站(所 ):
今年以来,全系统以创新机制为动力,坚持政府组织、工商牵头、部门联动的清理无照经营新机制,全市共清理无照业户7614户,其中取缔 5176 户、罚款金额130 万元,收到显著的成效,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最近一段时期,社会集中反映的无照经营回潮比较突出,餐饮、娱乐、网吧等行业的无照经营问题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局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做了批示。为加大清理无照经营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市政府《青岛市清理无照经营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的作用,市局决定结合分类监管的实施,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一次无照经营专项治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市政府《青岛市清理无照经营工作方案》,按照市局实施分类监管的总体部署,建立清理无照经营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对无照经营“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的重点范围
按照市政府《青岛市清理无照经营工作方案》的规定,这次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范围是:
(一)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以及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污染行业;
(二)食品、饮料、餐饮行业;
(三)文化娱乐、网吧、美容行业;
(四)汽车改装、维修行业
(五)消费群众投诉反映突出的重点业户。
重点区域是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地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清理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9月5日前)
各分(市)局按照统一部署,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