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业自律网格负责人职责
1、主管格负责人职责:
(1)组织基本格内协会成员抓好各行市或单元结构的自律管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倡导进场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
(2)积极组织协会成员配合工商机关和市场开办单位抓好市场内消防、安全、卫生、计划生育及调解各种纠纷矛盾工作。
(3)主持制定实施市场行规行约,倡导进场经营者自觉遵守执行,维护市场内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带领成员积极开展争创规范化文明市场和文明经营者活动。
2、基本格负责人职责:
(1)自觉带头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章,倡导格内业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对网格内行市或单元结构实施自律管理。
(2)积极协助工商机关在本行市或单元结构内进行的检查执法活动,配合查处本行市内的违法行为。
(3)严把市场准入关,协助工商机关对网格内业户的经营主体进行把关,对无照经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机关报告。
(4)指导业户落实重要商品的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和销售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定期组织业户对商品质量进行自我检查。
(5)协助网格内食品经营业户建立食品备案索证制度,协助工商机关和市场开办单位监督放心肉、豆腐、蔬菜等工程的实施,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市场开办单位抓好市场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各种纠纷矛盾调解工作。
(四)社会监督网格人员职责
1、主管格负责人职责:
(1)监督工商市场管理员市场巡查、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执法行为不当的意见和建议。
(2)监督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的行为,对市场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测、清洁卫生、消防安全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市场开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工商机关报告。
(3)监督进场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及时监督其整改纠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开办者和工商机关报告。
(4)积极收集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条件具备者可及时就有关市场监管和市场发展方面的问题作出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有关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基本格负责人职责:
(1)监督工商市场管理员市场巡查、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执法行为不当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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