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工商市发〔2006〕213号)
各分(市)局:
为深入推进全系统“网格化”监管工作,不断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局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现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局、省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创新市场监管手段为重点,以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和措施为主线,以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努力实现监管职能到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推行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科学划分市场监管网格,明确各监管网格职责,建立完善科学的“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市场“网格化”管理内容,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提高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水平。
二、科学划分监管网格
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就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为监管主体,整合市场开办单位、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义务监督员等各方力量,依托各自职能,构筑起由“工商监管网格”、“市场自管网格”、“行业自律网格”、“社会监督网格”“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各网格按照“边界明确,工作量相对均衡,相邻基本格间便于协作配合”的原则,科学划分监管区域,由上而下层级设置,形成既独立运行又相互协作、责权分明、职责细化、反应迅速、多方互动、立体监管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工商监管网格。工商监管网格由总格-单元格-主管格-基本格构成。总格为各分(市)局所辖区域,负责人由分(市)局分管局长担任;每个工商所辖区为一个单元格,单元格负责人由工商所长担任;每个市场为一个主管格,主管格负责人由分管副所长担任;各类市场均以行市或单元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基本格,基本格负责人由工商市场管理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