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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守纪律正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守纪律正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青工商党发〔2006〕72号)


各分(市)局党委、市局机关党委、保税区分局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肃纪律,惩治损害工商形象的不良行为,促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推进“诚信工商”建设。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以认真贯彻党章、严守党纪政纪、查处违纪行为、开展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守纪律、正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建设“法治工商”、“诚信工商”为指导,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严肃党纪政纪,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查处一批违纪、违规、严重败坏工商形象的人和事,切实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二、活动内容
  在全系统组织党政纪条规的学习,强调纪律的严肃性,抓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六项禁令”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中违反程序执法、乱扣押、乱罚款的行为;在行政许可、注册登记审批中刁难业户,利用“案费证照”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行为;在行政收费中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收费不出具合法票据以及以物顶费、以饭顶费等行为;在网格化监管中责任不落实,监管职能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在工作时间中午饮酒、公车私用、着装不整、行为不端,影响工商形象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措施
  活动年时间自2006年7月至2007年8月。
  2006年7月为准备阶段。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依法行政,以纪从事。畅通投诉、举报等信息渠道,继续完善监察信息反馈网络,利用局长接访日、局长接线日、行风在线及效能投诉热线等渠道广收信息,向社会公布行政督察联系电话,集中接受举报。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市局制定颁发《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细则》,与党政纪条规和市局其他制度规定配套实施,指导各单位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准确定性量纪、严肃恰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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