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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对中介组织“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市局经纪人管理所负责对执法行动的综合调度工作,各分(市)局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由市场科为主、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行动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摸底。对本辖区中介分布行业较多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拓宽案源渠道。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12315投诉举报电话,重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三)信用管理。对查处的经纪违法违章案件要认真调查取证,查清事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及时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违法企业,要充分发挥工商信用平台的作用,将其列入失信企业的黑名单,予以公示。
  (四)认真搞好信息上报和工作总结。各分(市)局及时将工作中有关数据、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件(典型案例每单位不少于4起)上报,便于市局适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要上下及时沟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市局经纪人管理所每月总结并调度工作进度,各单位执法行动期间每月1日前将上月情况《经纪人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通过“金宏网”上报市局经纪人管理所,执法行动结束后,应在9月30日前将情况报送市局经纪人管理所,对总体情况市局将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查处中介行业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中介市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提升中介行业的执业道德和整体信用,创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分(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项执法行动的开展,要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司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对中介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结合对中介行业监督规范的特点,突出重点,充分行使对中介机构监管的各项职能,逐步健全经纪行业的管理制度,延伸对中介行业监管范围,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努力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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