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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总局关于贯彻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总局关于贯彻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8〕277号)


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近日,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工商消字〔2008〕2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切实落实《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并根据工商实际,提出五条具体实施意见。现将总局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将总局的《实施意见》转发到基层工商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将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作为维护奶业市场秩序和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工商机关法定职责,认真整顿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秩序。
  二、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市局前阶段开展的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在原有奶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引导和监督农食品经营者健全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提高其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整顿和促进奶业振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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