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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查流通环节不合格砖茶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查流通环节不合格砖茶的紧急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8〕264号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各分(市)局: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相继下发了《关于清查不合格砖茶的紧急通知》,通报了卫生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9月至10月对全国6个省(区)生产的96个批次砖茶的监测结果,总体合格率仅为4.2%。不合格砖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氟含量严重超标等情况。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流通环节对砖茶进行专项检查。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对市场上销售的砖茶开展全面清查。要按照《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品种检测指标评价工作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砖茶)》公布的不合格砖茶名单(附后),监督销售者对不合格砖茶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并依法查处砖茶销售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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