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及单位:广告管理处,各分(市)局。
7、加强流通环节奥运食品购销合同的监管。强化对奥运涉及流通环节的食品专供企业、非备案企业、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购销合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奥运食品供应、配送企业和宾馆饭店的食品购销合同审查,认真审查合同双方主体资格暨合同内容,保证合法有效。监督涉及奥运食品供应、配送的企业(含宾馆饭店、超市、商场)建立健全奥运食品购销合同备案、合同台帐和定期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及单位:合同管理处,各分(市)局。
8、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反应调解机制。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在旅游、餐饮、商品服务等重点区域建立投诉受理机构,努力化解消费纠纷,做好涉外纠纷处理,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围绕投诉热点和消费难点,不断加大奥运期间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力度,避免消费风险。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媒体等对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的协调联动,为奥帆赛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市场环境。
责任部门及单位:市消协,各分(市)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的方式,把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健全制度相结合、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22日前)。各单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做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集中整治阶段(5月23日至7月31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各负其责,协同推进,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排查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 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突出奥帆赛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保障,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 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分(市)局开展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对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并于9月23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局消保处。市局将组织力量明察暗访,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