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及单位:企业注册局,各分(市)局。
2、组织查处流通领域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各级公平交易部门要与相关处(科)室做好食品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办之间的衔接,积极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认真受理食品消费咨询和投诉举报,梳理案件线索,加大对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走私贩私、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开展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的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打击侵犯商标、傍名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及单位:公平交易局,各分(市)局。
3、加强对奥运食品的质量监测和监管。突出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奥运会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重点食品,通过快速检测和定向跟踪监测,确保奥运食品质量不出问题。加强对奥运食品从进货到储存、销售、运输各个环节的监管,在城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建立购销台账制度,规范食品从业人员资格,对散裸装食品进行标牌公示等,实现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过程、衔接式监管,建立起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可追溯机制。
责任部门及单位:消保处,各分(市)局。
4、加大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工商所市场专管员要对管辖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驻点监管,督促市场内所有经营业户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加大农产品快速监测力度,实行逢进必须索取备案材料、逢进必须检验合格,保证每个批次、每个品种都在监控范围之内,发现含有违禁成分的食品,要立即退市并追溯源头,对检测不合格的及时监督销毁。
责任部门及单位:市场处,各分(市)局。
5、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保护。加强有关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会同奥帆委对重点区域进行奥标保护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奥标保护薄弱环节暨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建立和实施奥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预警及应急机制,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奥标侵权事件的风险与危害,确保辖区不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非法印制商标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及单位:商标管理处、各分(市)局。
6、加大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加大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适时通报广告发布环节监管情况,监督各新闻媒体在7至9月份杜绝一切违法广告的发布,净化奥帆赛期间广告宣传环境。积极动员广告经营单位参与奥帆赛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按步骤、分阶段、有计划地积极配合组织好户外广告环境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进一步优化内外宣传环境,营造浓厚的迎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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