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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开展迎奥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开展迎奥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8〕77号)


  为加强2008奥帆赛城市食品安全运行保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奥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迎办奥运、惠及民生”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购销合同和商标广告监管,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使流通环节的假冒伪劣食品得到较好清除,制假售假大要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为奥帆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到9月底,一是全市商场、超市、食品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索证索票制度更加规范;二是全市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坚决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三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建设,达到无缝隙覆盖的目标,实现可追溯管理。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 整治范围
  1、重点区域: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将整治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类。一类监管区域为“点”,包括奥帆中心、奥运村、非备案类食品专供商、涉外酒店、宾馆等,确保万无一失;二类监管区域为“线”,包括从机场、车站、高速路口进入我市奥帆中心一线区域,沿途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和交通枢纽等,全面监管到位;三类监管区域为“面”,包括除一、二类监管区域外的全市其他范围,保证不出问题。
  2、重点单位:包括奥帆中心周边暨市南、崂山区涉外酒店、宾馆以及各类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
  3、重点食品:包括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奥运会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
  (二) 整治内容
  1、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市场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注册部门和基层工商所要衔接好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情况,特别是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要依法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资格规范、合法有效。对生产环节、消费环节涉及的经营主体,避免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证照不齐问题。要通过整治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问题,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由分(市)局组织,工商所实施,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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