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04]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体系。按照“确定重点,量力而行,先易后难,有所侧重,合理分工,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其基本架构是: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禅城、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检验检测工作;市级及顺德区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定量检测为主,其余各区以定性速测为主,禅城区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暂由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要整合现存于有关部门的实验、检验室,充实仪器设备,配备专业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和定点屠宰场、批发市场、超市等也要设立检验检测室,进行自检。
2、推广速测技术。要依托现存于有关部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积极倡导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
3、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和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完善设备配套,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佛山市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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