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计生协会确定的2004年“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加强协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镇(街道)计生协会要配备一名以上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人员、经费,发挥协会作用,制定镇村两级协会工作规范,实现协会工作的新突破。
7、满意率(40分)
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在85%以上。
8、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任务。凡在今年全系统开展的民主行风评议活动中,被当地行评团评为“不满意”的扣500分,被当地行评团评为“基本满意”的扣200分。
9、误差率
常住户籍人口出生、避孕节育统计数据误差率分别控制在3%以下;流动人口出生、避孕节育统计数据误差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六、评定办法
(一)计分方法
1、经调查推算,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出生率指标的得满分。出生率指标比责任书指标每高0.1个千分点扣20分,扣至该项零分止。
2、经调查推算,达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计划生育率指标的得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00分,扣至该项零分止。
3、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等指标达到标准的,得分为该指标分值的80%,高于或低于标准值的按比例加减分,至该项满分或零分止。
4、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率、查环查孕率、当年出生登记率、持证率等考核指标,计分方法是以调查得到的实际比率乘以该指标相应分值。
(二)鼓励性加分
为鼓励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增加鼓励性奖励分,加分不封顶并计入总分。
凡是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在省、市级召开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每次加20分。介绍经验的单位级别为区、镇(街道),一个单位同一个经验在多次会议上介绍,只得一次最高分。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取得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的,加20分。
(三)特殊扣分
1、人口出生数据统计误差率在类别标准以上,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5分;避孕节育措施和查环查孕统计数据误差率在类别标准以上,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3分。
2、对瞒报、漏报、错报出生人口(封顶500分)每查实一例:
(1)错报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扣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