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4]1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佛山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佛山市政府《关于实行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佛府〔200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内容
通过考核,增强党政一把手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通过考核,把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核实区、镇(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检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
二、调查对象
(一)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要求,以区为调查总体,镇(街道)为基本调查单位,村(居)委会为样本点进行检查。
(二)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以已婚育龄夫妇作为入户调查对象。以随机抽样方式抽出样本点,凡是在样本点的村(居)委会地域范围内的有关人口均属调查对象。
(三)根据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要求,检查各区相关部门本年度在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情况。
三、考评方法
坚持“突出重点、分线考核、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综合评估”的原则,按照“分线要求,质量评估,综合考评”的指导方针进行考评。
分线要求。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到“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三个责任主体,根据不同的目标职责,设置不同的考核项目,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估各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
质量评估。通过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查获得的相关数据或情况,对区、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与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对被举报在计生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市将开展专题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纳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