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04]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出现的情况,请及时向市外事侨务局(联系电话:83365523,联系人:黄健清)反映。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新时期社区侨务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侨务工作新体系,明确社区侨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我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侨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社区侨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社区侨务工作是侨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和侨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宝贵资源财富的重要指示精神,突破过去侨务工作对象以辖区内归侨侨眷为主的传统意识,树立全方位为侨服务、上下联动的新观念和大侨务思想,重点拓展新华侨华人、华侨华人新生代的联络服务工作。
开展社区侨务工作要以社区(镇)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镇)服务中心和辖区单位部门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做好为侨服务、凝聚侨心、培育侨力资源等工作。发挥侨力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侨界参与社区建设,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社区服务,形成“社区为侨服务,侨为社区作贡献”的良好局面。
二、社区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侨服务、凝聚侨心为宗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夯实基础,健全网络,创新机制,搞活服务。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程度,全面推进社区侨务工作,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社区侨务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二)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宣传我国和我市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新发展;
(三)调查辖区内侨情,统计数字,建立资料档案,出具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