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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建设农业现代化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农业园区要重视加强对现有传统项目的改造和高科技农业项目的引进,用现代科学技术取代传统技术,认真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标准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做好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并组织质量认证,努力培育和创建优质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
  (四)建立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农业园区的生产发展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特点和区位、产品特色优势准确定位,大力开发和发展适合当地资源特点、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重点发展有区位优势、适应大中城市和出口需要的水产、禽畜、蔬菜、花卉等优质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要加大农业园区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繁育、推广力度,优化农产品的品种结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04]6号),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积极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与农业园区内外农户建立产销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形成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农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和发挥集聚效应,以园区适宜创业、适宜发展、适宜生活的良好环境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项目投资业主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建设。要采用上门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大力引进实力雄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财政扶持政策
  农业园区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必须拓宽资金多元化投入渠道,以社会投资为主,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给予有力的支持。为此,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投资导向作用,吸引外资及民间资本投资园区。市、区财政要设立专项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2004~201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农业园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机械化设施建设,奖励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和单位。各区要按1:1以上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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