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及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模要连片5000亩以上,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首期建设面积要在3000亩以上。
3、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层次高,配套完善。农业园区的农田整治要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标准;鱼塘整治要规格化、标准化,并有独立排灌系统;电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
4、布局清晰合理,生产装备和技术先进。农业园区的生产布局要符合规划要求,分不同的功能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要广泛应用现代先进装备和科学技术,体现现代化生产特征。
5、生产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6、有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为农业园区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后勤等服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
7、自然和生态环境良好。
(二)申报、审批
1、申报
申请设立“佛山市农业现代化园区”,须提供下列材料:
(1)区政府关于设立农业园区的立项申请;
(2)农业园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园区的基本条件、立项依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实施步骤、效益分析等;
(3)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图,包括总体土地利用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2、审批
市政府收到农业园区的立项申请后,委托市农业局组织审查并提出意见,由市农业局报市政府批准。
三、农业园区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一)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鱼塘)排灌系统、交通道路、低压电网等为主,以作业运输方便、排灌自如、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为目标,并根据各功能区的需要,建设温室大棚,应用滴灌、喷灌、增氧等现代化设施和生产技术,用现代装备和技术武装农业。通过建设高标准、配套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同时,要抓好教育、培训和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建立农业教育和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收集、整理和发布农业生产和市场动态信息,为农业园区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二)资源保护和环境建设
在搞好农业园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改良土壤,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控制和合理使用农业化学品,加强土壤和水资源污染的综合治理,搞好植树绿化,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