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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经贸局关于佛山市2004-2006年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
  广州市落实脱硫工作的具体做法

  2002年,广州市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浓度接近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形势非常严峻,为遏制二氧化硫的排放,确保广州“创模”目标任务的完成,市环保局向65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安装脱硫设施的工作任务。从目前广州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设施的建设进展来看,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要求
  总体要求是,65家重点工业企业在2005年底前安装使用脱硫设施及废气连续监测系统。
  在燃料控制上,在脱硫设施安装使用前,必须使用含硫量0.8%以下的煤或1.5%以下的重油,以及经省以上环保、科技、质监等部门认定的,脱硫效果达到30%以上的燃煤脱硫剂,确保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削减和逐月分解落实。
  在环境管理上,采取目标削减的办法,向重点企业发放二氧化硫临时排污许可证,限制其排污总量,并要求企业按月报送燃料的使用量和含硫量、脱硫剂使用量、脱硫设施运行以及二氧化硫削减排放情况等,掌握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变化情况。
  二、整治效果
  经过落实一系列措施,广州市工业企业脱硫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广州瑞明电厂(两台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后,脱硫率达92-93%,二氧化硫削减量约为12000吨/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二氧化硫排放量从未上脱硫设施前的18000吨/年(五台机组计算)下降到7011吨/年左右;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工业企业的31台锅炉已安装使用了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削减量27517吨/年。
  三、工作经验
  (一)以排污大户为重点整治对象,整治力度大、决心大。筛选出65家(排污量占全市5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大户,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并且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连续发出3份文件,反复强调脱硫要求,使企业不再观望,主动配合。
  (二)采取经济手段,加强监管力度。环保部门按月对重点企业的排污量、能耗量、含硫量、治理设施等进行监控,按月核定排污费,避免企业在数据上报时的欺瞒行为,通过排污收费和环保处罚等经济手段,迫使企业建设脱硫设施。
  (三)做好服务,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提高上网电价鼓励新建电力企业配套脱硫设施,适当返还排污费支持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以广州瑞明电厂为例,建设脱硫设施后上网电价提高3分钱。
  (四)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广州环保局多次主办脱硫技术交流会,在技术公司与企业间搭建平台,为企业确定脱硫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4
  几种常见燃料对比分析表

  通过对相关企业和部门的调研,现整理出各种燃料的热值、价格、设备投资、燃料运行成本以及燃料使用对外环境的影响的对比分析,仅供参考。

  (一)天然气、燃油、煤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比较

  污染物

种类

Kg/12×109kw·h(吨油当量)

二氧

化硫

氮氧

化物

二氧

化碳

一氧

化碳

飞灰

未燃烃

燃油

20

8.2

3100

6~30

0

0

0.5

燃煤

28.6

11.5

4800

4.52

220

1.4

0.3

天然气

0

2.3~4.3

2300

0.53

0

0

0~0.45

备注

水煤浆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的成分含量类似燃煤,柴油燃烧后烟气中污染物的成分含量类似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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