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9月份筹备召开佛山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技术现场会(主办:市经贸局,协办:市环保局)。
5、市环保局确定佛山市大气污染控制重点企业(详见附件2,下简称“重点企业”),各区根据市下达的总量削减目标、各企业的污染排放和治理设施建设等情况,于10月份向重点企业下达总量削减任务(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6、重点企业编写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实施方案于12月上报各区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对于须建设脱硫工程的企业,同时上报安装使用脱硫设施的初步计划,可考虑申请环保专项资金(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7、各区在市确定44家重点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本区的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全部电厂,陶瓷、纺织两大行业中占同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0%的企业,各区二氧化硫排放前十名企业,可与市的重点企业重复),并于12月份上报市环保局(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8、完成沙口发电厂附近几家纺织企业热电联供工程的建设(主办:禅城区政府,协办:市电建集团)。
(二)2005年
1、推进重点电源的能源改造和治理工程建设。上半年完成南海发电A厂一台燃用水煤浆锅炉加脱硫设施的技改工程和三水恒益电厂的脱硫工程、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主办:市经贸局,协办:南海、三水区政府)。
2、完成南海江南发电厂、顺德糖厂、顺德金丰热能公司、顺德珠江包装公司、顺德金纺集团、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等热电联供机组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主办:禅城、南海、顺德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
3、暂时保留的小发电机组必须按照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料和脱(固)硫剂,并在销售和使用渠道上加强监管(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4、对于除电力行业外的其他须建设脱硫工程的重点企业,于第一季度向各区有关主管部门报送脱硫设施的详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在年底完成脱硫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5、对于选择燃天然气的工业企业,做好天然气接入的前期准备工作(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燃气公司)。
6、重点企业中的陶瓷企业、禅城区城西片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海西樵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7、完成纳入《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8、在各区中心城区饮食服务业全面推进油改气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三)2006年
1、完成佛山沙口电厂、顺德德胜电厂的油改气或脱硫工程建设、南海发电A厂两台燃用水煤浆锅炉加脱硫设施的技改工程、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主办:市经贸局,协办:禅城、南海、顺德区政府)。
2、所有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供发电机组于上半年完成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3、各区确定的大气污染重点企业中,须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于上半年完成工程建设,特别是陶瓷企业必须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的建设(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4、各区政府要做好天然气进入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督促有条件燃气的重点企业做好准备(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经贸局)。
5、各区中心城区(镇)的饮食服务业必须全面完成油改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环保局)。
6、全市禁用水煤气,对于使用水煤气的企业,必须于年底前改用低硫燃料,有条件的改用天然气(主办:各区政府,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为加强对我市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拟成立以杨晓光副市长任组长、有各区政府以及市计划、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二氧化硫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各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工作,将本实施方案与环保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能,狠抓落实,督促企业履行治理职责,尽快组织开展治理工作,要按季检查落实,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本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要尽快开展佛山市大气污染控制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于2004年底完成,以全面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要与本实施方案结合起来,并且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分析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推荐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污染治理方案,并制定合理的、适合我市特点的清洁能源利用模式,使清洁能源的利用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污染。
(三)大胆探索,在政策上、制度上鼓励企业安装脱硫设施。根据现行的电价政策,现有的火电厂进行脱硫技术改造的投资和运行费用还不能进入电价,也没有对脱硫洁净电量给予倾斜的保护性政策,以致电力企业没有安装脱硫设施的积极性,针对这一现状,我市应采取相关的激励措施,如优先安排脱硫电厂上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二氧化硫排放的收费标准、执行国家《
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中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鼓励电力企业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同时,要争取环保方面的优惠政策,如通过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对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适当返还排污费等,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开展二氧化硫的削减工作。
(四)出台全市性的燃料使用政策,提出从经营和使用两种渠道有效控制燃料含硫量的具体办法,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同时,为加强对燃料的质量控制,市经贸局要委托佛山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进入我市的燃料品质的硫分进行监测,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使用的燃料含硫量的监测。有关检测机构要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