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53号;
《
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控[1997]0349号;
《关于调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132号;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3]30号;
《
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省政府,粤府函[2003]112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省政府,粤府[2002]71号;
《广东省“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省环保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省政府,粤府办[2001]46号;
《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省政府,粤府函[2001]286号;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0]7号;
《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污染的通知》,佛山经贸局,佛经贸[2003]219号;
《转发市环保局关于佛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佛府办[2003]205号;
《转发<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通知》,市环保局会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佛环[2002]103号。
三、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一)总目标: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06年将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任务,2004~2006年三年的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且均低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严格控制燃料含硫量,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到2006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去除量达3.8万吨。
(二)年度目标
1、2004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去除量比2003年略有增加,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2005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年去除量达2万吨,其中,禅城区削减0.40万吨,南海区削减0.85万吨,顺德区削减0.55万吨,高明区削减0.10万吨,三水区削减0.10万吨;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2006年,全市纳入环境统计的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年去除量达3.8万吨,其中,禅城区削减0.70万吨,南海区削减1.80万吨,顺德区削减0.85万吨,高明区削减0.15万吨,三水区削减0.30万吨;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四、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削减工作要求
针对电力、纺织、陶瓷等大气污染控制重点行业,分别提出具体的二氧化硫削减工作要求,对于须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在脱硫设施未投入使用前,必须使用低硫燃料和脱(固)硫剂。
(一)电力行业
1、对于佛山四大电源企业,即佛山沙口电厂、南海发电A厂、顺德德胜电厂、三水恒益电厂,其二氧化硫削减率要高于85%,要求燃气或建设脱硫设施;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2、对于取得热电联供有效批复文件的南海江南发电厂、顺德糖厂、顺德金丰热能公司、顺德珠江包装公司、顺德金纺集团、华丰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锅炉(包括本报告公布后取得有效批文的企业锅炉),要求建设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削减率要高于75%;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3、对按国家政策要求将关停的小发电机组通过控制燃料含硫量,并采用经环保、科技、质监等部门认定的脱硫效果达到30%以上的脱(固)硫剂等措施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二)纺织行业
1、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纺织企业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生产,采取集中供汽的方式,企业内部不设锅炉。
2、对不具备集中供汽条件的企业,大于10吨/时(含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要求脱硫效果达到60%;2~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可考虑改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加固硫剂)等方式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005年底前,逐步淘汰2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3、有条件的区域可选择燃用天然气。
(三)陶瓷行业
必须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区域可选择使用天然气。严格限制使用水煤气,新建项目禁止燃水煤气,原有燃水煤气项目限期完成能源改造工作。
(四)饮食服务业
各区中心城区(镇)全面改燃清洁能源(天然气、液化气或电),不得燃油,并取得显著成效。
(五)其他行业
除电力、纺织、陶瓷行业以外的其他工业企业,大于10吨/时(含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要求脱硫效果达到60%,其他燃煤燃油锅炉二氧化硫削减率要达到40%。
五、年度任务及分工
(一)2004年
1、在7月份筹备召开佛山市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现场会,总结部分企业的治理经验,以进一步推动全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主办:市环保局,协办:各区政府)。
2、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的行业性特点,于8月份筹备召开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术交流会,邀请重点企业和国内外掌握先进治理技术的科研单位、工程公司参加,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主办:市科技局,协办:市经贸局、环保局)。
3、在8月份出台全市性的燃料使用政策,制定燃料进入我市的准入标准,对企业使用的燃料提出控制要求,提出限制使用水煤气的管理办法(主办:市经贸局、环保局,协办: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