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定的各类用地。
二、办理程序:
(一)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意向,同时抄送市规划局、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建设办。
(二)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取得初步意向后,用地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用地申请,同时向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三)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规划部门、新城区建设办对用地申请进行会审,研究制订地块出让方案,向市政府报批。
(四)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书面通知给用地单位。
(五)用地单位与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用地协议书》,缴交用地保证金。
(六)用地单位到市规划局办理该用地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条件等有关手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用地单位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地价款。
(八)市国土资源局向用地者发出用地批文。
(九)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十)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用地单位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十一)用地单位到土地登记单位申办土地登记手续,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经营性土地出让
一、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各类用地。
二、办理程序:
(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规划局、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建设办公室制定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二)根据出让计划和出让需要,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规划局、中心组团新城区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地块出让方案。
(三)市土地招标拍卖联席会议讨论土地出让方案并作出决定。
(四)市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出让方案和有关政策制定公开交易文件,发出公告,进行招标、挂牌、拍卖操作,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五)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地价款。
(六)市国土资源局向用地者发出用地批文,用地者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七)市中心组团新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用地单位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八)用地单位到土地登记单位申办土地登记手续,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