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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佛府办[2004]2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控工作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锡基(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陈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戚耀方(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吴 毅(禅城区副区长)
  何新行(南海区副区长)
  潘志文(顺德区副区长)
  黄桂明(三水区副区长)
  俞宙虹(高明区副区长)
  商学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 园(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东华(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苏年福(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甘绮霞(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金广(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宰建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曲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效祥(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碧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庄善想(市维稳及综治办主任)
  李庆方(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莫兴伟(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
  谭飞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云珍(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纪检书记)
  王鹏亮(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
  方焕赞(市总工会副主席)
  俞 进(市团委副书记)
  吴艳荣(市妇联副主席)
  黄祖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周 穗(广东三茂铁路佛山车务段副段长)
  范丽华(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和规划、措施;协调解决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园同志兼任,联系人钟国强,联系电话83389629。
  原市防治艾滋病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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