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地:确保全市114.5万亩耕地总量不减,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和占补“双平衡”。
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0%,其中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陶瓷废料达80%以上。
新型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力为3.5亿标准砖,新墙体材使用量约7.2亿标准砖。
散装水泥:2006年散装水泥供应量180万吨,散装率达到30%,节约油、煤、木材、电等综合效益1.5亿元。
环境资源:工业废水回用率达5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
二、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
(一)成立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协调全市资源节约活动。
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农业局、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统计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资源科,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资源节约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经贸局:制定全市资源节约总体规划,制定工业节水、节能、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洁生产工作;定期公布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负责资源节约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强调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制定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市科技局:负责资源节约技术开发,推广成熟资源节约技术和工艺;负责组织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通过科普广泛宣传节电、节水常识。
市财政局:制定和落实资源节约工作财政支持政策、措施。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节约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建设局:制定全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及“禁实”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监督工作。
市水利局:编制全市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全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加强节约能源、水资源等方面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节约能源、水资源等方面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无国家标准的相关领域节能产品,制定地方标准,并负责对生产领域节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