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佛府办[2004]2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残联反映。
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的意见
从1997年开始,我市先后在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开展了精神病社区防治(简称“精防”)康复工作。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防康复工作模式,组织管理网络已经建立,康复治疗系统初步发挥作用,精防康复工作经费基本得到落实。全市摸查出的精神病人占总人口的6‰,绝大多数精神病人基本能得到治疗、心理疏导、工疗、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综合康复服务,精防康复工作已覆盖全市户籍人口。
我市精防康复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没有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精神病人检出率偏低;工作制度不健全,康复治疗系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经费投入达不到省、市的要求。二是对精神卫生知识和精防康复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对精神病人关爱不足,存在偏见和歧视。三是个别地方对精神病人监护工作不够落实,特别是对“三无”(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措施,对狂躁型精神病人没有实施重点监护。四是基层精防康复医生严重缺乏,组织管理人员不足。五是对外来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常有精神病人出现于公共场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精防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工作,使全市精神病患者的检出率达6‰,监护率达90%,显好率达60%,社会参与率达50%,肇事率控制在0.5%以下,对关锁病人发现一个解除一个。
精防康复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