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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拟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计划,审核、审查水务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编制审核本部门经费预算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对水务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水务专项资金、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审批水利工程开工;统一管理、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水电基建项目、城市防洪工程、水库塘坝、水电站的技术改造、河海堤防综合治理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实施水务建设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实施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河堤、海堤的规章制度,指导水库、江(海)堤、水电站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三)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
  承担全市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河道采砂管理,负责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规费征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负责江河、湖泊、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和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水法宣传工作,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
  (四)农村水利科
  承担农村饮水工程、灌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全市灌区计划用水、农业节水和节水技术推广;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法规;参与执行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库移民人口登记与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信息管理、培训、统计以及信访工作。
  (五)城市水务科(三亚市节水办公室)
  承担城镇水务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审查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指导城区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污水管网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审查城镇水务企业的资质;参与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负责城市排污许可与污水处理费收缴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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