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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内设6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管理和内外协调工作;负责文秘、党务、人事、档案、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人员培训工作;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事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拟定全市普法教育规划、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负责全市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编写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参与指导各单位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组织、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指导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协助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管理,指导、协调基层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跟踪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负责调查基层工作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组织、指导基层业务情况报道工作;承担三亚市人民调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三亚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律师公证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的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初审,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其执业活动;负责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的执业初审;指导单位、团体组织和驻军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党委、政府处理涉法涉证事件;组织律师公证队伍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文体、公益等社会活动。
  负责受理司法行政审批事项,按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送达行政审批决定。
  (五)三亚市法律援助处
  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审查和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监督检查办理情况;负责“148”法律服务,解答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实体和程序问题的咨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负责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宣传和对外交流、协助活动。
  (六)监外执行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各区、镇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教育、考核、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考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查研究。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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