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经济管理科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及实施方案;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依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承担指导农用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四)种植业与市场信息科(三亚市南繁管理办公室)
拟定种植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与运销,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市场动态,对农产品生产、需求、销售情况进行预测;承担农产品市场信息调研、统计、收集、分析和发布,指导农业经济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农作物资源保护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市内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拟定南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南繁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监督南繁植物检疫、种子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事项。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牧产品生产和产品质量标准监测;承担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规划和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收集、整理、授权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申报、认证和管理工作。
(六)扶贫开发办公室(三亚市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协调、初审、报批和指导实施工作;编制扶贫开发资金分配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种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拟定本市“奔小康”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扶贫开发综合统计工作。
协调拟定市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老区建设规划,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和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工作;负责组织革命老区开展“双文明”活动;负责革命根据地、老区村庄的审核上报,扶持革命老区村庄的经济开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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