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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省外、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五)管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健全农业信息体系,提高农业信息服务。
  (十六)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促进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指导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和引进开发新产品技术、技能教育的培训;依法管理全市乡镇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乡镇企业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项目合作交流活动。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内设8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和后勤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牵头组织政务公开和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拟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局机关党政群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制定农业行政许可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审批有关政策法规、办件的咨询;协助处理许可审批管理相对人的投诉事宜。
  依法受理并限量办结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受理有关许可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完成市农业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农业基本建设资金、支农资金;负责有关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和农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局系统内部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合办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人员工资调整和财务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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