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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安排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银行贷款使用计划;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审、审核工作;参与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牵头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项目的后评价。
  (四)重点项目科
  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编制全市重点项目计划和重点项目推进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和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研究提出改进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指导全市重大项目的建设。
  (五)产业一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市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拟定交通、能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海洋、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生态环境、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
  (六)产业二科
  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研究全市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人口、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现代物流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七)经济动员科
  研究提出地方经济建设落实国防建设需求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动员征用办法和平战转换机制;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中长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战备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市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管理,督促检查经济动员部门落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市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项目进入联合审批事项的受理、评估、论证、联审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接待、咨询工作;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处级,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正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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