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电影放映公共服务工程。农村在确保全市每个行政村平均每月放映一场数字公益电影的基础上,推动从露天放映向室内放映、从免费放映向低价有偿放映的过渡,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镇(街道)建设小型多厅数字影院,开展农村乡镇数字影院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城市影院建设布局,使各区市均有设备先进、设施完善的多厅数字影院。设立公众电影宣传专项资金,对档期电影进行宣传推介,使市民及时了解各档期电影的相关信息,培育市民的观影习惯,实现电影票房年均增长15%以上的目标。加强学校电影公共服务工作,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免费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5.推进低票价惠民演出工程。以“欢乐青岛大舞台”为主题,市及各区市每年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或邀请知名演出团体开展低票价文化惠民演出不低于10场,满足低收入阶层欣赏高雅艺术和高端艺术精品的需求。
6.实施文化关爱工程。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等文化场馆,要面向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各级文化、教育、老龄、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专题文化活动,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老年文化艺术节”、“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外来务工人员艺术节”等较大规模的节庆活动,满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
7.实施公共文化场馆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全市公共图书馆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要建设和完善标准配置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全市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
(三)培育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精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水平。
1.创作一批精品力作。制定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音乐、美术、舞蹈、文艺类图书等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计划。设立青岛市文化艺术领域的政府奖,对列入国家、省艺术创作精品工程的重点剧目,在资金方面给予配套资助。对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文艺作品按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资金奖励。重视创作重大题材文艺作品,鼓励和扶持各类原创作品,组织好重点作品选题、剧本创作、拍摄排演、展演播映出版、宣传评介等工作,精心组织创作6-7台体现青岛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
2.培育一批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市一级要做大做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化活动品牌,抓好城乡文化的交流和推广,举办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公共文化活动10个以上。各区市要立足弘扬特色文化,根据本地实际,做大做强3-5个常年举办的文化活动品牌。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实现“一特(色)数品(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要实现“一村(社)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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