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在加强殡葬管理、优化殡葬服务、保障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推动绿色殡葬、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授予从化市民政局等40个单位“全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梅向阳等80名同志“全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为深化我省殡葬改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权益、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各服务机构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保障群众殡葬需求,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广东省“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40个)
从化市民政局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斗门区殡仪馆
南澳县人民政府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殡仪馆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韶关市武江区民政局
乐昌市民政局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连平县人民政府
梅州市民政局
大埔县民政局
惠州市殡仪馆
博罗县民政局
陆河县殡葬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