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八)承担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处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督办;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拟订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收集分析侨务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侨政处(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
研究国内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督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组织协调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三侨子女”升学身份确认;负责协调归侨特困户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市落实侨房政策的宣传、调研工作,协助做好侨房应迁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负责专用安置房建设等善后工作,参与研究处理旧城改造和开发区建设中涉及落实侨房政策的有关问题;指导厦门同安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厦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三)国外处
研究国外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联谊和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地区侨界联谊的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
研究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维护华侨华人在厦投资的合法权益;推动华侨华人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反映并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负责华侨华人捐赠工作的引导、核准、监督、管理,维护捐赠人的正当权益;指导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