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食用菌。重点推广机械化菌包(棒)生产线、高温灭菌、粉碎拌料、控温控湿、冷藏保鲜、初加工烘干等机械设备。
7.花卉苗木。重点发展玻璃温室、钢架大棚、工厂化育苗、喷滴灌等设施装备与技术。
8.蚕桑。重点发展桑枝修剪、桑园耕作植保、喷滴灌设施以及养蚕加温、蚕茧烘干等机械装备与技术。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和发展农机化。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范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水利、林业、工商、发改、财政、公安、安全监管、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机化工作,合力推进农机化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农机化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置粮油机械和畜禽养殖机械实行追加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机化建设,支持农机技术推广、作业环节服务、示范项目建设、设施装备应用、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新机具的研发生产等,各地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三)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管、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各大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全市农机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自动化系统建设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智能化系统建设,有效实施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培训,建立完善农机化信息整理、发布制度。
(四)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不断壮大农机作业队伍,完善农业机械销售、作业、维修等农机服务市场体系,逐步扩大农机作业服务范围。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率和效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机服务,做大做强农机服务产业。切实解决农机服务组织必需的机库和育秧、烘干中心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