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新石北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260号)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北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及变更名称的请示》(建冀营报〔2011〕365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北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机构升格后业务范围为:人民币存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及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币储蓄、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外币兑换业务、个人黄金买卖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