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我市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佛责任制发〔2004〕1号)的要求,落实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继续发挥纠风专项治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等部门,要分别对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治理公路“三乱”和复查审核审批收费项目、治理报刊发行中不正之风、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各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制定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市纠风工作重点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市直机关还要重点做好审批项目特别是收费项目的复查审核工作。各区、各部门可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有重点地加强监督检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是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重点对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和医疗服务中执行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对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以及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重点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管理,严禁设“小金库”以及统发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是推进全市所有公路无“三乱”工作;落实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重点对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村级“限额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要重视抓好正面典型,运用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
(四)纠建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在从严治标的同时,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要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和法规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团体和特邀监察员在纠风和行风建设中的民主监督作用,重视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加强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形成畅通、快捷的纠风信息反馈系统。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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