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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农业税费征管行为,确保税改后农业税据实征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严格“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和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加强对农村用水用电收费等价格的监管。继续清理整顿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检查,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健全和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市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各区要加快部门预算工作,实现部门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将部门财务收支纳入财务结算中心,实行集中收付,集中结算,加强管理。将行政事业性单位经政府授权或委托,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具有政府垄断行为的收入以及利用国有资产(资源)收取的收入等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加强对市、区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发”后乱发钱物的行为。加大财务总监工作力度,强化财政监管,重点是加强省运会场馆、中心组团新城区、大型交通干线和市政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总监和资金跟踪管理,规范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和经费节约。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维护统一着装的严肃性,制止擅自着装行为。

  (五)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积极推进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考核实施方案》(粤府督[2003]3号)的要求,对本辖区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区进行考核,向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提交我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申请报告,力争成为全省第二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市。各区各部门还要继续认真落实各级治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加强现有收费站点的规范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上路人员执收执罚行为。继续加大对公路“三乱”易发多发时期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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