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五日
佛山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我市评议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行风工作,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粤纠办传〔2004〕1号)和《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粤纠办发〔20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风评议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作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评议范围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范围:
行风评议以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等三个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要评议对象,属下事业单位也纳入评议范围。
(二)评议内容: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计划、措施的情况。
2、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纠风整纪、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4、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5、被评议单位遵守收费和罚没管理规定,依法收费和执罚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行风评议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市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