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佛山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业经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佛山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2%;农业总产值增长3%;工业总产值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出口总值增长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略有上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各专项计划由佛山市发展计划局另行下达。
为实现今年的预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强做大支柱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创新专业镇发展模式,优化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打造专业镇品牌;抓好以现代物流业为重点的服务业发展;加强区域经济协作发展,做好我市东南部部分产业向西北部转移的协调工作,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创新投资机制,全面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的杠杆和放大作用,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经营城市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十大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新城区和中心镇规划,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抓好重大投资项目的报批和跟进落实工作,确保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按规划进度顺利实施。
三、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通过加快农村“三化”建设,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积极实施“园镇互动”发展战略,增强产业集聚力和竞争力,依托园区经济带动和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二是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区划整合。积极探索“土地换社保”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行的新办法。通过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