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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此外,要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重点在财政、计划生育、民政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力度,实现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治理目标。

  三、全面推进四项制度改革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对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继续调整、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管理,对保留的项目要严格审核和论证,有条件的要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审批。要搞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行使,确保下放审批事项运作顺利。进一步明确市、区、镇三级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事权,充分调动各级的积极性。对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跟踪检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承接和行使审批事项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严格部门预算,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收支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大财务总监工作力度,强化财政监管,重点加强对省运会场馆、中心组团新城区、大型交通干线和市政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总监和资金跟踪管理,制定下发《佛山市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和经费节约。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会计结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的建设,从制度上保证财政权力的正确运用,增加透明度。

  (三)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资源市场化和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办法,对我市十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多元化、市场化筹措资金,凡是可以让投资者参与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都要向全市、全省、境内外开放,吸收民间、外地和境外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经营项目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对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已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全面推行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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