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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支付预警制度及监控制度,逐步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以各种名目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紧密结合落实我市“十项民心工程”,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吃、住、行、看病、上学、打官司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一)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认真推行教育收费听证、审计、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进行各种摊派和“搭车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医疗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招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履行购销合同以及中标药品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确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要把顺德区纳入市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畴。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健全药品定价机制,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抑制药品价格不合理上涨。

  (三)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业税征收征管,确保税改后农业税据实征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对村级范围内筹资的审核和监督检查,不超标准、超范围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继续清理整顿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预防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责任查处追究力度。对贯彻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和上级批示不力、工作不落实造成的事故,对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的事故,对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甚至贪赃枉法、营私舞弊造成的事故,对在经营活动中无视国家法令政令、行业规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的事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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