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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八日

  佛山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根据《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发[2003]2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方针,努力提高防御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提供有效的防洪安全保障,并做到制度化、网络化、社会化,配合以“110”为平台的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把洪水、台风、山体滑坡对我市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防灾减灾能力现状分析

  (一)防汛防风减灾工程设施现状

  佛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河网区,西、北江贯穿其中。防洪工程是佛山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全市现有堤围总长度1248公里,其中捍卫耕地面积万亩以上堤围35条,共952公里,一般二十年一遇洪水对全市不构成重大威胁。全市排涝能力已基本达到十年一遇二十四小时暴雨2~4天排干的标准。多年来各地建设的环山沟、截洪沟、植树造林等对防治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发挥了较好作用。市三防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一批闸、站群集中控制工程相继建成,为防洪排涝工程调度运行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二)防灾减灾非工程措施现状

  1、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三防工作责任制。我市每年汛前均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佛山市三防指挥部、佛山市北江大堤前线抗洪指挥分部和佛山大堤前线抗洪抢险指挥部的领导成员,重申各领导成员单位的职责。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区、镇、街道办的三防指挥机构,以及重点水利工程的行政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责任制。同时,按省防总要求,实行各级行政负责人签定《广东省地区防洪安全责任书》和《广东省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以明确任务、分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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