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国营云勇林场:
目前,我市正处于春季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由于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且正值春耕生产和临近清明节,野外用火频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春节期间,我市发生森林火灾一起。元宵节后,一些地方烧荒烧灰等生产用火造成了山火隐患,个别区、镇甚至发生在高火险天气情况下仍违反规定强行炼山作业的现象,令行不止。近日,清新县山塘镇又发生森林大火,波及我市三水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明电[2004]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林业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粤办明电[2004]52号)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管火源规范农事用火行为防止森林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粤森防指明电[2004]02号)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生态建设的持续发展。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最近省政府、省森林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3个“紧急通知”精神,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山火有所抬头的态势。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15日,全省禁止一切炼山作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行炼山”的规定。二是要加强巡山护林,坚决制止烧荒烧灰等野外用火。目前是农民春耕生产用火高峰期,4月4日的清明节及节后一段时期,群众扫墓和一些地方的联宗祭祖,导致火灾隐患增多。各地要认真吸取森林火灾多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教训,狠抓以火源管理为中心的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制,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一级抓一级,把森林防火的具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镇、村、农户,落实到山头、地段。清明期间,各地要及早部署,组织人员加强监控和巡查,严禁在山上及林缘地带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烛纸钱等物品,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届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农业局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督促、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